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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厂房出租商诠释厂房土地的使用期限

发布时间: 2018-8-31 19:04:10来源:东莞厂房网


东莞厂房出租商诠释厂房土地的使用期限

厂房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、车间、手工业作坊、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、排渣场地等用地。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,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。


1、凡与省市规划国土签订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》的用地,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。居住用地七十年;工业用地五十年;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用地五十年;商业、旅游、娱乐用地四十年;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。


2、另外加油站、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,现在的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50年。


3、工业用地: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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